近日金智股配,安徽省药监局发布《关于启用第一批电子证照的公告》,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,正式启用第一批8项行政审批涉企电子证照。
《公告》规定,纳入电子化管理的证照涉及药品生产、药品经营、医疗器械生产、化妆品生产、医疗机构制剂以及放射性药品生产、经营和使用等8项行政审批事项。
《公告》明确,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企业可通过安徽省药品监管企业端电子证照栏目,自主查询、下载电子证照或打印纸质版本。同时为保障政策有效衔接,2025年8月1日前已颁发的纸质证书效期内继续有效。
来源:安徽省药监局 ]article_adlist--> 版权声明 ]article_adlist-->本公众号原创及转载文章、图片、视频等(包括),版权归原作/译者所有,如您对文章、图片、视频有权利要求,可留言或通过邮箱、电话与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信息宣传部联系,我们将及时回复。原创文章除特别声明外,欢迎非商业转载,敬请注明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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